转运货物的清关程序,接下来跟着凡爵国际小编一起熟悉下吧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!
转运货物:是指由境外起运,通过我国境内设立海关的地点换装运输工具,不通过境内陆路运输,运往国外。
①持有转运或联运提单的;
②进口载货清单上注明是转运货物的;
③持有普通提货单,但在卸货前向海关声明转运的;
④误卸下的进口货物,经运输工具经营人提供确实证件的;
⑤因特殊原因申请转运,获海关批准的。
管理
①外国转运货物在中国口岸存放期间,不得开拆、换包装或进行加工
②在3个月内办理海关有关手续并转运出境,超出规定期限3个月仍未转运出境或办理其海关手续的,海关将提取依法变卖处理。
③海关对转运的外国货物有权进行查验。
转运货物报关程序
(1)装有转运货物的运输工具进境后,承运人应当在进口载货清单上列明转运货物的名称、数量、启运地和到达地,并向主管海关申报。
(2)经海关同意后,在海关指定地点换装运输工具
(3)在规定时间内运送出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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